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办法(试行)(点击下载附件)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